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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班级:
学院 2018学年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从9月19日开始进行,请各班级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班主任的组织领导下,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班的认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困难生认定的组织、审核和监察工作。
组长:白明昌
成员:侯思伟 沈亚男 赵 敏 陈 蕾 王 颖 陶 志 李宇泊 燕振刚 赵 霞 刘 欢 冉伟刚 聂志刚 张萍 代永强
2. 成立班级资助评定小组。班主任任评定小组组长,成员由班长、团支部书记、班级资助助理、宿舍舍长及学生代表组成(7--9人),评定小组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于9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 各班召开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主题班会,学习传达《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
二、评定奖助学金的条件、标准、名额
2018学年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定。
三、评定奖助学金的程序、日程
1. 组织动员(9月19日—9月20日)。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学习评定工作的相关文件。
2. 本人申请(9月21日)。个人向班级评定小组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班级评定小组讨论确定(9月21日—9月23日)。班级评定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认真进行讨论,初步确定本班奖助学金获得者学生推荐名单及排名。
4. 班级公示(9月24日—9月26日)。公示期内,对初步确定的奖助学金人选,有异议的,由班级评定小组予以重新评定,最终确定出本班人选,报学院评审。报送要求:所有报送材料(全班学生签字)以纸质和电子形式(名单表格为excel格式)同时报送。
5. 学院评审(9月27日---9月29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级评定小组申报的初步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院审核通过后,结果公示3天。学生如有异议,可通过邮箱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邮箱:housw@hbxxkjxy.com.cn)。
6.学校审定。学院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四、其他事项
1. 各班级抓紧进行困难生的分类认定工作,认定结果为本次奖助学金评定的依据。
2. 各班级评定小组要认真核对个人参加活动、补考、受处分、欠费等情况,严格按照学院评定细则执行。
3. 2017级学生评定助学金时,按照《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一年级学生国家和学校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情况核算。
4. 国家奖学金评定依据《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执行。
5. 学校盛彤笙奖学金评定依据《河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