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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班级:
“创优评优”活动是学校和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优秀典型、营造优良学风和班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2016-2017学年中,学院各班级和广大同学积极进取、争先创优,为促进学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推动“创优评优”活动的开展,依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推荐2016-2017学年“创优评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推荐、评选一批校级 “创优评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种类
学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文明风尚奖”、“创新奖”、“创业奖”;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班级。
(二)名额分配
1. 学校“先进班集体”由学院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2.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推荐人数为3人,各班级推荐1名候选人,学院团委推荐2名候选人,学院学生会推荐4名候选人,学院通过综合考察,最终向学校推荐3人。
3.学校三好学生等奖项,符合条件者申请上报。
二、评选条件
1. 学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依据《河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附件1)进行评选。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实施,要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平公开。
2、个人的评选推荐名单需经在全班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3、凡受到学校和学院纪律处分或欠交学费的学生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4、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于在“创优评优”活动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四、评选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各班级于9月29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各类奖项的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纸制版)及获奖证书原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三好学生标兵个人近期生活照片1张,先进事迹简介(300字左右);先进班集体集体照片1张,班级活动照片3-5张,班级先进事迹简介(500字左右);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生活照片1张。以上照片大小不小于2M,照片名称以班级名称或个人姓名命名,分类打包发送。
3、各种相关电子表格在学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于11月召开2016-2017学年学生“创优评优”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