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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于9月1日开始进行。请各班根据《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班主任的组织领导下,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测评工作的组织、审核和检查工作。
组长:罗 奎
成员:侯思伟 沈亚男 赵敏 雒翠萍 董莉霞 王钧 陈蕾 王颖 陶志 贾嫣 李玉波 张杰
2. 成立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班主任任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及学生代表组成(7--9人),综合测评评议小组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于9月2日前报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测评评议小组负责班级综合测评认定的材料审查及评议和核算工作。
3. 各班在召开主题班会,学习传达《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每位学生了解本次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日程安排和内容。
二、综合测评的条件、标准
综合测评评议的参考条件应以个人的学年小结、评议组打分、学年文化课成绩和加减分项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无证明材料一般不得认定该项条件,特殊情况由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部门应为专门机构(学院、学校处级及以上单位)。
三、综合测评评议的程序、日程
1. 组织动员(8月31日—9月1日)。成立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学习相关文件,成立小组。
2. 本人小结(9月2日)。个人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个人学年小结和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登记。
3. 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9月3日—9月4日)。班级评议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结合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客观公正的评议打分。
4.评议小组核算及班级公示(9月4日—9月6日)。班级评议小组将核算后的成绩及排名情况全班专题班会进行宣布并公示,公示3天,对有异议的,由班级评议小组予以重新认定,最终确定排名,报学院审核。
5. 学院审核(9月7日—9月9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测评结果。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院审核通过后,结果公示3天。学生如有异议,可通过邮箱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反映情况(邮箱:luok@hbxxkjxy.com.cn)。
6.学校审定(9月10日)。学院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审核。
四、其它事项
1. 学院的综合测评评议结果将作为创优评优、奖学金评定的参考依据。
2. 学校和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评议,并随机抽选个别班级的测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该生的创业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